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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宣传、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参与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工作的专业人员。承担着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权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的工作任务,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执行者。
当前,由于受发展阶段、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劳动关系领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局部地区和行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建立“三方”(企业、劳动者、工会)协调机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资沟通的新型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以及《云南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才中介组织管理条例》、《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云南省职业培训鉴定协会《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玉溪市辰信职业培训学校特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会、人事劳动、工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员工关系管理、协调、协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学校、职业中介等机构从事就业服务和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行业协会、商会中、街道(乡镇)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劳动关系调解工作的人员;
(四)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研究、咨询、协调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三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经本职业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关系基础、劳动标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管理、工会基本制度、劳动争议等知识、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参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民主协商、调处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纠纷等。
四、师资安排
安排云南资深专家及教授现场讲授。
五、培训安排
培训地点:红塔区凤凰路136号(玉溪大学生创业园)
培训时间:(报名结束另行通知)
七、鉴定及后续管理
参训学员经培训和参加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考核鉴定合格,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培训结束建立我市劳动关系协调专业人员档案,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作为第三方劳动关系争议调解的备选人才。
八、费用标准:2000元/人
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鉴定费、培训及鉴定场地租用费、综合评审费,食宿自理。
费用减免或补贴: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结束,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享受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九、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2019年2月20日
报名地址:红塔区凤凰路136号(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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