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用英文拼写中国地名的问题,多由因顾虑外国人能否接受依据《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的中国地名问题所引起。这种顾虑和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国际上使用地名的最根本需求是表音和指位,只有准确发音,才能找到相应的位置。自从有了国际间的交往以来,世界各国的翻译家在长期的摸索中逐渐达成了人名、地名“名从主人”的翻译原则。“名从主人”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人名、地名的翻译应当以主人赋予的名称为准,由主人最先命名的地名因此也成为解决国际间领土争议的最重要依据;二是指人名、地名的译音要尽量接近原文读音,无论是直接从原文译出,还是从其他文字转译,都应如此。从这个原则出发,用世界上任何语言翻译中国地名,都必须符合以中国人命名的名称为准和尽可能接近地名命名者的原读音这两个要求。也就是说,以汉语命名的地名,其读音应当尽可能接近汉语普通话的读音;以中国少数民族语命名的地名,其读音应当尽可能接近这个地名的少数民族语读音。在现有的各种中国地名译写法中。只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才有可能达到这个要求。
在地名的国际标准化方面,我国代表于1977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届标准化会议提出的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提案,以43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的投票结果获得通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也因此成为国际地名标准化的重要标准之一。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出ISO7098号文件,正式以国际机构标准化文件的形式确立了该拼写法的国际标准地位。此后,国际标准化组织又分别于1991年和2015年通过了我国关于ISO7098号文件的技术修订方案,形成了ISO7098:2015国际标准。这也是对《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进一步肯定。
2002年06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五版“读者园地”也刊登了侨居美国底特律的谢邦媛先生《中国地名拼写要按国家标准》的来信,指出了个别城市中“在街道路牌上对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未采用汉语拼音”的错误做法。
二、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中国地名应当包括地名专名与地名通名
地名的通名相当于人们的姓,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或同一类地理实体不同语源、不同层次属性的语词;地名的专名相当于人们的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个体的语词。在中国地名中,除自然村名称等少数特殊类别地名不区分地名的专名与通名外,绝大部分地理实体的名称都由专名和通名构成一个完整的地名。
纵观一些地方存在的用英文拼写地名问题,其中最普遍的错误是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地名的专名,同时用英文拼写地名的通名。
这种错误的产生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错误地认为地名的专名才是真正的地名;二是总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用英文译写地名通名可以让外国人更好地理解中国地名。纠正这种错误,必须提高两种认识。
第一种认识是,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完整的中国地名才是真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拼写细则,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的规定,国务院已经授予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法细则的权力。因此应的拼音,由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等部委颁布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与条例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也有人以《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中:“在各外语中地名的专名部分原则上音译,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部分(如省、市、自治区、江、河、湖、海等)采取意译。”的规定为借口,认为用英文拼写地名通名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却忘记了 “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分写与连写”规定:“由专名与通名构成的地名,原则上专名与通名分写。”这实际上就是确立了通名必须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要求。与此同时,中国地名委员会等部委在《关于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凡过去关于汉语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定与此规则矛盾的,均以此规则为准。”而据外事干部介绍,外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的名片中,其地址中的路,都按国际标准译为“Lu”,而非“Road”。
第二种认识是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完整的中国地名也是实现地名拼写唯一化的需要。
汉语文化博大精深,语言纷繁复杂。表现在地名上应的拼音,则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地名通名系统。如行政区域名称,不仅有市、县、区、乡、镇等通名,还存在盟旗、畲族乡、畲族镇、苏木等特殊的通名。河流名称不仅有江、河、溪等通名,还存在沟、浦、港、塘、泾、浜、涌等特殊通名。湖泊名称不仅有湖、海等通名,还有泊、荡、淀、泡、泽、池、错、淖尔、洼、漾等通名,城镇街道也有里、胡同、条、坊、径、阡、陌等特殊通名。凡此种种,若想在英语或其他外语中找出与之一一对应的词汇,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无法通过英文一一回译。面对这种现实,如何能实现对所有中国地名的英文翻译呢?有的意译,有的音译,显然会造成巨大的混乱。
三、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应当符合
《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的要求
我国是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造了就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源生于少数民族语的中国地名,在拼写过程中尽可能接近少数民族语的原始发音,这既是遵循国际翻译界“名从主人”原则的需要,也是弘扬与发展多民族文化的需要。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藏、维吾尔、蒙等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等技术规范。源生于这些少数民族语的我国地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音译转写。源于生于其他少数民族语的我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予以确认,在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前,则暂以参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拼写为宜。
本文经作者授权,感谢王建富老师对“地名世界”的支持与鼓励。本文曾刊发于《中国社会报》,与昨天发布的《汉语拼音是实现我国地名拼写单一罗马化的唯一途径》的姊妹篇。转载请注明,谢谢。
王建富:
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全国民政行业领军人才,舟山市资深拔尖人才。中国地名大会第一季题库专家组首席专家。曾获国家海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主要著作有:
《舟山群岛地名文化坐标》《舟山群岛史话》《群岛老街巷记忆》《海上丝绸之路浙江段地名考释》《舟山群岛新旧地名录》《地载海山名志千岛—海岛鲜为人知的那些事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地图集》等,并曾担任《中国海岛志》浙江卷第一、第二册副主编,《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浙江省标准地名志》编辑部执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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